林淵家族的起家厝

撰文/趙惠琳

林淵家族日治時期戶籍謄本

今林淵樸素藝術紀念館區後院,整片石雕及裝置藝術展示區的空間範圍,即大略是該家族從一世祖林在移墾之初,就在「圍地」佔有的土地上,自力營建起來的土角三合院祖厝。林淵長子林清戶證言:「阮阿公尚早來內加道住,就住在這裡。」

今仍可取之為佐證者,除了林淵家族記憶的口述,還有昔日林淵在這座三合院護龍的土腳處,土法設置過一台樁米工具的小型瓦甕遺址。

林清戶在這只樁米遺址處的現地導覽解說,完整記述如下:「這甕缸是較早栗仔愛耶米,用較早那土人,耶耶耶,米弄給白啊。較早無那絞米機好轉啊。就米拿來這裡。這弄腳踏。這弄棍仔。米放在這裡。插一支、弄一個在那裡踏。踏就過。弄就著米啊。米緊踏緊踏就白、旋轉會起來這樣。這個所在是(較早祖厝)護龍啦。這裝在厝內底,在護龍內底弄。像這樣,踏落去就翹起來。」

從林淵家族的早年戶籍資料,亦發現:民國三十九年縣市行政區域調整前後,從「台中縣魚池鄉共和村中興巷六號」變更為「南投縣魚池鄉共和村中興巷六號」,理應是同一地點的林淵家族戶籍所在地,實則分別指涉了過去坐落在今內加道段105-6國有承租地上的已拆除祖厝,以及現今坐落在內加道段另處的該家族目前住屋。

林淵家族遷徙內加道的起家厝原址。
林淵家族起家厝原址上的瓦甕土牛遺址。

換句話說,林淵樸素藝術紀念館區,含括內加道段105-3、105-6、105-25、105-30等國有承租土地,以及林淵長子林清戶和孫子林日火名下的內加道段105-5、106這兩塊私有土地的林淵樸素藝術紀念館區範圍,既是林淵家族移墾內加道的起家厝地,也是林淵於日治1913年9月26日出生的重要紀念地。

戰後的民國40年4月13日,林家戶長林在因急性腸炎,不幸在已登記為「南投縣魚池鄉共和村中興巷六號」的林家戶籍所在地辭世,這塊位處林淵樸素藝術紀念館區範圍內,目前劃為內加道段105-6(林日火承租的國有地)的林家三合院祖厝,直到1959年,87水災造成家園浩劫,當地發生嚴重的土石流,林淵於是拆解祖厝原來的土角建材,搬移到距離此山腳有段距離,當時家族耕種的稻田土地上,重建為迄今沿用原有戶籍地址的目前林淵後代家屋。

「喔,那水滿滿滿,像這那麼高。大山那土石流流落來,從那邊流過來。較早這邊攏厝,這裡嘛是厝、那兒嘛是厝。後邊的厝就被淹著。阮(祖厝)這無流到。但是煩惱這邊是山腳危險,著驚,不敢住這裡,就移去家己私人的田囉。」(林清戶口述)

「本來村落的人都集中(住)在廟(加德宮)那一帶。87水災的時候,整個山塌下來。比較靠山的被埋掉,我們的祖厝沒有流掉。過去在那邊生活的左右鄰居都不敢住,就移開,分散到內加道各地了。(林日火口述)

林家於87水災時受到驚嚇,不得不拆移了祖厝之後,今林淵樸素藝術紀念館區的這些土地,仍被陸續使用為該家族在內加道地方務農維生的產業用地。

林淵早年自力造屋的土角家屋,路邊散置的石雕作品是他刻石頭的歷史起始點

我們追溯林家移墾內加道地方的產業歷史。由於林家的移墾年代較晚,早年「圍地」覓得的土地有限,必須從「幫別人工作」的佃農角色開始,謀求生存之道。他們移墾之初,更是「背著番薯」過來內加道,同時兼種植樹薯和竹仔等山區旱作維生。漳州籍的林在父子既無法透過「圍地」,佔得足堪維生的土地,他們在移墾早年,只好藉由「耕田」苦力,與天爭地開闢出稻作的梯田。

林淵自力營建土角厝家屋

本基礎調查初步歸納,林淵家族在內加道坑務農的歷史進程,是從耕田種稻,站穩了後起移墾者腳步。根據林日火解釋,林淵父子後來改種紅茶;「紅茶不好以後,就種橘子」;橘子又不好,他們又在台灣經濟起飛的1960年代,因應各地建房需要,「開始種植杉木」。當我們分析林清戶的繪畫生命史,視覺化的相關產業故事也呈現出先播稻、才種紅茶,再來開闢柑仔園,兼種竹仔、賣筍、種植李子樹等農產轉換的生計搏鬥史。我們進而確認,林淵在自己出生地的祖厝遺址旁,自力營建創作工作室以前,今林淵樸素藝術館區坐落的這塊大山底下土地,大約是橘子、杉木和李仔樹等經濟型農作盎然生機的家族使用園地。

林淵與自力營建的土角厝家屋

有趣的是,林淵工作室前身的這片農園土地,當年已然是林淵專注石雕的重要戶外創作空間。

「剛開始我祖父都在住家旁邊的路邊刻。從大馬路旁邊開始,就這一條,投69-1線和69線。路兩旁是稻田,不然就是百香果園。(以前沒有柏油路,四米都是一般石子路,我都用走的去東光、魚池讀書。) 然後祖父就沿路這樣一直刻、刻、刻,刻到(後來蓋)工作室的(那片農園)的柑仔腳、杉仔腳。」(林日火口述)

林淵出生地的林家祖厝原址,即使有林淵後代共同舉證,是該家族移墾水沙連地方,就地產業發展最關鍵的「祖居地」,為何迄今仍編列為非家族私有的國有土地呢?以下林日火口述,詳盡解釋了該家族近年來仍無力依法優惠申購該「祖居地」的窒礙難行原因。

「我聽我祖父講,以前我們村莊有一條山溝,87水災的時候山崩,兩邊跑,(地形地貌)就整個改變了。我現在住的地方(加德宮旁邊),我現在跟國有財產局租賃的(林淵樸素藝術紀念館區範圍內)土地,以前都是種稻的梯田,我阿祖他們就在那邊耕田了。…我們祖厝本來就在那裏。他們是用佔的,用繩子下去圍,誰圍就是誰的(土地)。…本來國有地可申請購買(優惠讓售),但是必須把那個建築拿出來,(不然)政府規定(至少)要(有過去的)空照圖(佐證)。問題是哪來以前的空照圖?(或者)要有水電證明。問題是我祖父早期都點油燈,哪裡找甚麼水電證明?」(林日火口述)